深圳证监局力推监管六大转变
⊙记者 刘伟○编辑 颜剑
日前,深圳证监局发布《2014年监管年报》。2014年以来,深圳证监局本着“强监管,优服务”的理念,不断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监管向功能型转变等“六大转变”,在上市公司、证券、基金等机构监管方面不断创新,为深圳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监管服务。
据悉,深圳证监局2014年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深圳全部证券、基金和期货机构均通过该系统实现许可和备案网上申请,平均办理期比法定期限提前20.3天,较上线前平均缩短7.6天。深圳证监局全面梳理设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审批备案报告事项,共梳理出法律法规的审批备案报告等监管事项427项,逐项审慎提出清理意见,并对三类机构监管中的共性事项及问题提出统一的调整思路和建议。
在推进监管转型方面,深圳证监局推进“六大转变”。一是推动监管模式向功能型监管转变,探索将派出机构监管划分为公众公司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稽查执法、专业支持服务、后台综合管理等业务条线;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与基金子公司业务统一监管。二是推动监管方法向加强事中事后、实施全程监管转变,完善风险、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制度,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检查对象选取标准体系,完善个体风险评估和检查机制。三是推动监管手段向多样性、开放性转变,深化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公安局、法院、交易所、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市场监管委等的监管合作;同时引导公司健全内生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中介机构责任,构建开放多元监管格局。四是推动监管运行向公正、透明、严谨、高效转变,编制上市公司监管权力清单并及时向深圳通报职责变化情况,划定监管边界,约束监管行为;探索完善自由裁量约束机制,首次实行上市公司全面现场检查名单的专业软件随机抽查制度,抽查原则、程序和结果向深圳辖区公开,从源头上保障监管公平性;完善现场检查内核制度,以集体决策防范监管标准不一问题。五是推动监管重心向强化监管执法转变,牢固树立“大监管、大执法”理念,探索构建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全程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无缝衔接,形成一体化执法合理。六是推动监管取向向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转变,全力构建行业自律、商事仲裁、专业调解和行政监管“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此外,在上市公司、证券、基金等机构监管方面不断创新。其中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深圳证监局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执法力度,防范和打击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各类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对15家上市公司展开专项检查、对8家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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