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纳入基金法 基金供给短缺时代结束
新《基金法》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将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范围,同时多方面放松公募基金管制,包括基金产品的注册、备案制度,降低公募基金股东的准入门槛等。新修订基金法把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推动整个基金业发展提升,对私募基金产品的创新有积极的意义。在新法下,私募行业有哪些机遇与挑战?对于投资者来讲又有哪些机会?
关于新《基金法》对私募的影响,杨玲认为,私募纳入基金法之后,对阳光私募的投资运作影响不大,因为阳光私募本身就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譬如持有单一股票的持仓在20%以内,或者不得持有ST股票等规定,这些制约一直就存在信托合同中。另外,放松管制也是本次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政策修订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她认为,本次新基金法有助于行业的壮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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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友认为私募业绩波动大,对投资者来说可能不好,还有一些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需要监管。而私募之所以存在优势正在于灵活的机制,逃离监管似乎是私募的初衷。此次新《基金法》会不会把私募管理得很死?对此,杨玲表示,新的基金法通过后,私募将接受监管,但据了解,新的监管思路并不是把行业管死,而是给大家留出足够的自由发展空间。并且,对于专注于投资管理的私募公司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因为接受监管后,那些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法集资,或是虚假承诺业绩的公司将受到极大的压制,有利于建立行业良性竞争的好环境。
近几年基金业乱象横生,不少投资者对基金认同度较差,这种现状能否通过新《基金法》得以解决?杨玲认为,最近几年,投资者之所以对基金行业认同度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股票市场经历了长达五年多的熊市,市场赚钱效应很差,很多投资者并没有通过专家理财获得更多的财富。二是,基金产品在最初发展的几年中,尚处于供给短缺的时代,渠道只要同意发行产品,一般发行规模都有保障。因此,基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
新基金法推出后,这种局面将出现巨大改变。首先,公募基金的发行人开始变得多样化,基金产品的供给短缺时代也会结束,渠道很难说了算,好渠道+好产品将成为公募基金发展壮大的新模式。届时,投资者手中的话语权将大幅增加,以需求为导向的基金产品创新将层出不穷。
对于如何防止基金经理的内幕交易,杨玲提出以下观点:防止基金经理的内幕交易需要疏、堵双管齐下。首先,要为基金经理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让他们能够通过事业得到足够的成就感和人生财富;其次,建议监管部门要在立法上严格执行惩戒制度,有效遏制基金经理踩红线的企图心。如星石投资公司一方面为基金经理提供了工资、奖金、股权等各种良好的激励,另一方面是每半年要求大家签署一次自律承诺函,并且不定期进行案例教育等各种方法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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