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电价试点推广至全国 火电脱硝迈入黄金发展期
发布时间:2013-1-10 10:12:00 来源:east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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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称,为鼓励电力企业建设和运行脱硝设施,已下发了《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同时,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8厘钱。
而在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燃煤发电机组试行脱硝电价政策,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4个省市区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8厘钱,用于补偿企业脱硝成本。此项措施对氮氧化物减排发挥了重大作用,2012年上半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出现同比下降0.24%;全国脱硝机组平均脱硝效率40.3%,较去年同比提高16.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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