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近尾声 大促销有望点燃旅游行业旺季行情
旅游法出台利好旅游行业 荐3股
4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旅游行业的首部法律,《旅游法》自2009年底全面启动起草工作以来,历经3年多的时间终于出台,意味着我国旅游业监管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标志着旅游业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利好旅游行业发展。
《旅游法》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主线。《旅游法》共设十章112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旅游纠纷处理等内容作了规定,最重要的主线是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其条款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遏制“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涨价问题。
重拳打击“零负团费”等不法行为利好大型规范经营的旅行社。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截止2012年四季度,全国旅行社总数为24944家,由于旅行社行业进入门槛低,毛利率水平低,恶性竞争情况较为普遍。我们认为,这项措施将使旅行社行业面临优胜劣汰和重新洗牌的前景,诸如“零负团费”及强行购物等游客深恶痛绝的不法行为将会遭遇违法成本明显加大的局面,有望被逐渐驱逐出市场,旅游市场将有望实现有序竞争的发展。我们认为,本次《旅游法》的颁布有利于行业内部规范经营的大型旅行社,如中国国旅(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中青旅(行情 股吧 买卖点)。
严格控制门票价格上涨,暂不影响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目前,景区门票不断上涨的现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强烈的反响,《旅游法》要求景区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求景区提高票价应当提前6个月公布,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的收费,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还做出此类景区应逐步免费开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共资源景区门票价格逐步下降将会是长期大趋势,但考虑到目前一线景区供不应求,以及我国景区经费施行自给自足的机制且往往是地方政府重要收入来源,我们认为一线景区短期内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将不会很大。同时,2012年-13年间许多重点景区已经实现了三年一次的调价行为,短期内受此政策影响的程度不大。
维持行业“增持”评级。我国旅游行业目前正处于大众观光旅游时代的快速发展期,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战略支柱性产业,国家十分重视行业政策的推动。2013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国民休闲规划纲要》和《旅游法》,从规范发展和引领发展方向对行业给予了重大支持。本次《旅游法》的出台有助于旅游行业的长期发展,具体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我们仍将持续关注。因此,我们维持行业“增持”评级。推荐受益于遏制“零负团费”的中国国旅、中青旅,和门票价格不受法律影响的人工景区宋城股份(行情 股吧 买卖点)。(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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