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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募等机构激辩拿什么保护投资者

发布时间:2013-1-15 8:07:00 来源:投资者报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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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港湾董事长但斌:

我对刘俊海教授的一个观点非常支持,就是A股市场的发行体制问题。我认为,这是中国股市的关键问题,我们应从审批制改为注册制。现在的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导致大多数新股上市后的命运就是,上市当天股价最高,然后就一路下跌,一跌跌个5年、10年,这跟周正庆主席讲到的情况,实际上是很吻合的。

从一个资本市场实践者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关键的解决方法是按照国际惯例来发行股票。实际上,已经有了一个全世界通行的股市运行规则,为什么还要推出一个“中国特色”?新股发行的相关选择权应该交给投资者,而不能交给不能承担责任的人。

而且,不必惧怕上市公司数量太多对二级市场构成压力。比如香港2012年的融资额下降了,这说明如果市场不好,投资者会自己做出选择,从而使上市公司无法以高市盈率来发行。所以说,市场的就交给市场,而不要强调“中国特色”。

华民创富董事长杨辉:

我支持刘俊海教授提出的成立中国投资者保护协会。应该说,在过去的5年中,这样的呼吁此起彼伏,到了2013年,我们应该对此有一定行动了,希望媒体、投资机构,包括监管机构共同参与,从更长远的战略性的大局出发,也是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的角度出发,尽快地成立投资者协会。

其次,加强上市公司自身的法制建设。这其实是一个更为宏大的话题,我们需要考虑,中国如何在现行的机制之下,建成一个法制意识浓厚的社会,完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律师团队的建设,也包括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的法制意识的重启,完成这些可能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但要经历这个过程已经在整个社会形成了共识。

这个过程落实到资本市场,就是每一个投资人,都应树立起保护自己的权利意识,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股东,不是一个简单的股民,这需要不断地教育。

中国基金业协会顾问刘震 :

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不是一个自由市场,买者和卖者不能达到平衡。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最有效办法不是像强制分红那样去干预微观行为,而是赋予中小投资者以做空的能力,以此来制衡市场。如果一个市场没有做空的人,就跟一个社会没有自由言论一样,那些谎言和过度的热情无法被抵冲,结果总是悲哀的。

当然,大家会担忧这样会不会矫枉过正,要知道,一个自由市场总是需要大家互相制衡的,正是在不断平衡的过程当中,才能实现股票价值的发现过程。唯其如此,股市才会反映经济的发展。

嘉实成长收益(点评)基金经理任竞辉:

作为一个有理念的投资者,首先我们要把自己当成股东。我们作为机构投资者,有一定的资金优势,所以在跟上市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能够真正体会到股东待遇。就是说在公司的投资计划和分红计划等问题上,我们都要施加影响,基金经理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跟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做调研和沟通上,而不是纯粹地去打听公司的消息,而大股东也会尊重我们这些流通股东的意见。

这种良性互动促使我们投资者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然后端正观念,而不是说炒什么消息,赚几块钱差价就走,如果亏了,就找管理层去闹,应该抛弃呼唤青天大老爷治世的旧思维,所以我认为,推出中小投资者保护局之类的机构,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CCTV证券资讯频道总经理温思渝:

我感觉这20年来,我们往往在用“有权利者”的口吻讲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好像我们应当恩赐他们,或者不保护他们社会就会不稳定。

这些想法的出发点显然是不对的。商品社会中的任何一种机制和行为,都是在平等条件下完成的,如果没有这个条件,就肯定是个蹩脚的商品经济,肯定会让你在这里或在那里受到逃脱不掉的惩罚。

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迅速立法,刚才刘俊海教授也谈到要迅速立法,加强对金融的监管,但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美国加强监管的各种新法规全部都是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

而我们基本不谈这件事,中国只要一说到金融问题,就说要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而忽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华夏润石股权基金总裁李磊:

证监会考虑到自己的压力很大,现在准备把一些权力下放到两大协会,很有可能其中一个协会会因此承接部分投资者维权的工作,这样舆论就不会把矛头直接对准证监会,减轻了它的压力。我觉得我们讨论的很多话题有浪漫的成分,我相信2013年股市会有所变化,但是也不会太乐观。

标签:公私 机构 激辩 什么 保护 投资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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