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险资直投阳光私募曙光在即
保险会正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不日,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阳光私募产品将成为可能。
依据2012年7月份出台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资管方必须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100亿元,具有一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这几方面的条件方能获准发行,这一门槛事实上是将绝大多数阳光私募产品关在了险资投资范围之外。同年10月,保监会颁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不断拓宽。面对体量庞大,期限较长的险资,诸多金融机构均表示出了渴求,同时,保险公司相继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这都大大提升了保险公司险资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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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有望从25%放开至30%,结合阳光私募产品通道的逐渐放开,这就意味着一些对于权益类投资有较高收益率要求的保险公司将会将目光投向阳光私募。相对于普通公募基金,阳光私募具有一定透明性,因而其风控能力和资金的投向都能受到监督,同时,阳光私募借助信托公司这一渠道,也能确保险资的相对安全,从而满足险资对于“稳健投资”的要求。
虽从短期来看,阳光私募对险资全面放开这一条例的出台仍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对于保险股的提振作用不容小觑。截止12月2日收盘,上证指数下跌0.59%,而新华保险(601336.CH/人民币24.54;1336.HK/港币28.85,持有)A股涨幅为1.83%,H股涨幅为4.15%;中国平安(601318.CH/人民币42.89;2318.HK/港币75.30,买入)A股涨幅为3.20%,H股涨幅为4.15%;中国人寿(601628.CH/人民币16.37,谨慎买入;2628.HK/港币25.70,持有)A股涨幅为4.13%,H股涨幅为2.80%;中国太保(601601.CH/人民币19.81,谨慎买入;2601.HK/港币33.00,持有)A股涨幅为1.23%,H股涨幅为0.61%。因而长期来看,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保险股的上扬趋势日趋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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