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浮动止损 赚钱更要安全
阳光私募设置产品止损线是为了减少亏损,却也往往遏制了反击的机会。近期一些阳光私募设置的止损线就更为灵活,净值上涨越高止损线也越高。
近期借道基金专户发行的“泓湖重域-宏观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控制就跟其他阳光私募略有不同。据悉,该产品由投资顾问出资1000万作为安全垫,净值在1以下时,先亏损投资顾问的安全垫资金。这只产品预警线为0.90,止损线为0.87。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还规定,当产品净值超过1.45元后,止损线净值为历史最高净值的60%。也就是说,一旦该产品净值超过1.45,止损线就会随着净值上涨而上抬,若最高净值为1.5,意味着止损线达到0.9;甚至净值若达到2,止损线就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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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家阳光私募人士也表示,该公司也在考虑浮动式止损线,强化阳光私募风险控制能力。“这比较适合对冲产品,因为这类产品对回撤幅度要求很高,我们也计划引入,不过这对管理人也是个考验”,该私募人士说。
阳光私募产品止损线的设置有步步抬高的趋势,如目前不少阳光私募将0.8元作为产品的清盘线,对冲产品更是将止损线放在0.85至0.9元左右,还有一些追求绝对收益的产品,止损线甚至达到0.95,一些私募还在风险控制上制定更严格的标准。
实际上,除浮动止损线和抬高止损线外,不少阳光私募将回撤设置更为“苛刻”。如12月成立的“陕国投秋阳1期”设置特别赎回条款,首先,封闭期内任意连续两个估值基准日中,第一个估值基准日信托单位净值低于上一个估值基准日的信托单位净值的90%,且第二个估值基准日信托单位净值低于第一个估值基准日信托单位净值的90%;第2,封闭期内连续三个估值基准日的信托单位净值均低于其认购时的信托单位净值的80%。也就是说,安装该产品合同,一旦净值在2个月内下跌超过20%,触发特别赎回条件,委托人就可以赎回,且赎回费用为零,而一般情况下赎回的费用为3%。
不过,止损线对于阳光私募来说就是一把双刃剑,因此也有阳光私募计划取消止损线,还有一些业绩不佳阳光私募开设持有人大会来降低止损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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