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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沐雪接受采访 否认挪用信托资金

发布时间:2013-2-26 9:24:00 来源:证券日报?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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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旗下证券投资信托——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沐雪巴菲特一号”)投资人、原投资顾问及天津信托之间纠纷一事曝光之后,一直未公开表态的信托计划原投资顾问江苏沐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沐雪”)终于在官网做出回应,并接受了《证券日报》记者的电话采访。

江苏沐雪发布的《致全体投资人的函》指出,此次事件的起因并非部分投资人指责中所表述的江苏沐雪擅自挪用信托资金,而是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凯雷股权投资基金(下称“深圳凯雷”)的普通合伙人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北精九”)利用信托资产进行股票交易涉嫌违规,使得江苏沐雪不得不暂停其投资顾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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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沐雪和天津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确立江苏沐雪为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之后,江苏沐雪又聘用湖北精九和广东鸿远为江苏沐雪的投资顾问,相当于二级投资顾问,”江苏沐雪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湖北精九和广东鸿远向江苏沐雪发送投资建议,然后江苏沐雪将建议发送给天津信托执行,但是我们在接到举报并调查后发现,湖北精九在举牌新潮实业,以及对多伦股份的股票交易中涉嫌违规。”

“作为投资顾问我们并没有操作(信托资金)的权限,而且资金是被银行监管的,因此不可能出现所谓挪用资金的问题”,江苏沐雪有关负责人表示。

虽然江苏沐雪单方面反对信托产品提前结束,但是根据事件的最新进展,信托产品受托人天津信托已对信托资金进行了清算,事件中的另一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也已完成信托本金及收益的分配。

“挪用”不易实现

信托产品安全兑付

虽然坊间关于沐雪巴菲特一号传言种种,但所幸的是,信托资金最终还是实现了安全兑付。

信托产品的受托人天津信托早在2013年1月31日的公告中称,该信托计划截止2013年1月25日项目净值1.0797元。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处于增值、安全状态。此后,天津信托表示沐雪巴菲特一号提前终止。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本月21日,部分投资者仍在与天津信托就信托资金的清算问题进行商议。但是截止到目前,信托资金已实现清算。

记者近日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得到的消息显示,信托计划自成立以来,上海市分行严格履行托管职责,资金均在托管账户和券商保证金账户之间封闭流动,产品已经提前终止而客户投资的本金及收益都有保障。

此外,针对业内关注的该信托资金是否存在私自挪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资金挪用并不是轻易可以实施的。

“在证券投资信托中,信托资金要投资到专门的账户,这其中有银行负责保管信托资金的安全, 信托公司 则对投资有一个监管的责任”,用益信托分析师陈光金对记者指出。在银监会2009年颁发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下称“《指引》”)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证券投资信托设立后,信托公司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自主决策,并亲自履行向证券交易经纪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义务,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

此外,《指引》中还指出,信托文件事先另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聘请第三方顾问的费用由信托公司从收取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中支付。

监管层对证券投资信托资金投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因此只要信托公司及银行严格按照信托合同及法规规定监管信托资产,仅凭投资顾问很难实现挪用信托资产的目的。

湖北精九的另一个身份:

江苏沐雪的投资顾问

事件中另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在于,湖北精九作为持有次级投资者深圳凯雷仅10%股份的普通合伙人,究竟在巨额信托资金投资中扮演了何种角色?

2012年11月21日,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成立时规模为6亿元,由优先级委托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认购近4亿元,次级委托人深圳凯雷认购2亿元。

紧接着,在2012年12月3日,湖北精九便通过信托账号举牌上市公司新潮实业,根据新潮实业当时的公告,深圳凯雷的普通合伙人湖北精九通过“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账户与一致行动人张拾根,由二级市场累计购入新潮实业股份31298801股(其中: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购入23655101股,张拾根购入7643700股),占新潮实业总股本的5.00%。

在新潮实业发布的权益报告中,湖北精九称,作为深圳凯雷的普通合伙人,委托信托项目和一致行动人张拾根举牌新潮实业。不过查阅深圳凯雷的工商资料得知,湖北精九的出资额为1亿元,在深圳凯雷中的出资比例仅有10%。

一个次级委托人的合伙人能够影响到信托产品的投资运营,而且该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仅为10%,这点曾经引起了业内热议,但是江苏沐雪最近的公告则说明了其中的原委,因为在另一个合同中,湖北精九也被赋予了一个投资顾问的身份。

江苏沐雪在公告函中表示,2012年10月12日,该公司聘请湖北精九为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部分信托资产的投资顾问,拥有部分信托资产管理的建议权。在随后列出的信息显示,湖北精九作为投资顾问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3亿,占全部信托资产的约一半。与其同时,深圳凯雷另一家股东广东鸿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鸿远”)也被聘为投资顾问,负责管理1.2亿元的信托资产。

江苏沐雪指责

湖北精九违规操作股票

江苏沐雪有关人士对湖北精九举牌新潮实业提出三点质疑,该人士表示:“第一,湖北精九不是深圳凯雷的普通合伙人,是以有限合伙人进行的交易;第二,湖北精九并没有以书面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委托深圳凯雷在二级市场买入新潮实业股票;第三,深圳凯雷是信托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它(深圳凯雷)没有权利直接去管理整个的信托资产。

除了新潮实业,在上述湖北精九购入的市值2亿元的股票中,包括市值7000万元的多伦股份股票,而正是这一笔交易成为了纠纷的导火索。

江苏沐雪在公告函中认为,湖北精九法定代表人为鲜栗,但实际控制人为现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鲜言,其占湖北精九注册资本的90%,2012年12月3日才转让给鲜勇;广东鸿远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勇,但实际控制人为多伦股份的前任董事长李勇鸿,其2012年8月因违规转让多伦股份而遭公开谴责。鲜言通过湖北精九利用信托资产进行多伦股份关联交易的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江苏沐雪自述,鉴于上述原因,为了维护信托资产的安全性,按照《投资顾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于2013年1月25日发函暂停了湖北精九的投资顾问资格。

江苏沐雪人士称,2013年1月初,有投资者反应湖北精九可能涉嫌违规买卖多伦股份的股票。“因为湖北精九的交易要通过我们公司来进行,我们发现截止到1月25号信托计划持有多伦股份大概是1000多万股,市值7000万。多伦股份股价从5.62元到6.79元的时候,我们公司发现湖北精九在其中有大量的买卖交易,后来经过调查发现了湖北精九和多伦股份存在上述关系,因此才决定暂停其投资股份资格”,上述人士表示。

上交所公告显示,去年12月,多伦股份前实际控制人李勇鸿曾因违反承诺遭到上证所公开谴责。原因是2011年,李勇鸿成为多伦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李勇鸿和多伦投资承诺,自收购完成起12个月内不转让多伦股份的权益。然而,2012年7月25日,多伦股份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李勇鸿已通过转让方式减持了其间接持有的多伦股份的全部股份,同时未按规定履行公告的义务,被上证所公开谴责。而减持的接盘者即为鲜言。

而针对深圳凯雷的另一位合伙人广东鸿远,江苏沐雪亦指责其非法要求终止信托计划。

深圳凯雷的工商资料显示,广东鸿远的出资额为4000万元,不过其法定代表人陈建勇出资额为5亿元,两者合计出资比例高达54%。另一家合伙人深圳沐雪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沐雪”)出资比例为0.5%。

天津信托公告显示,2013年1月28日至29日,湖北精九及广东鸿远的人员向公司反映,深圳凯雷的执行合伙人变更为深圳沐雪和广东鸿远。同时,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以江苏沐雪涉嫌诈骗为名,向天津信托调取该信托计划相关材料。

但是江苏沐雪却表示,广东鸿远冒用深圳凯雷全体合伙人名义,以江苏沐雪正在接受刑事调查为由,要求终止“巴菲特一号”。

目前,虽然信托计划已经提前结束,但是相关各方的纠纷恐怕仍会持续发酵,湖北精九是否涉及违规操作股票,以及江苏沐雪是否有诈骗行为还要等待后续消息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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