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二审当庭翻供 称受威胁编造买股票故事
前明星基金经理 李旭利 昨日上午9点30分出现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李旭利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庭审中,李旭利再次当庭翻供,称不认识李智君,因受公安威胁而编造给李智君打电话让他买工行建行的股票。上海市高院未当庭宣判结果,预计在2周左右将正式宣判结果。
李旭利称当时自己在北京被捕受询,妻子袁雪梅也被传讯,这导致6岁的孩子独自在家已达一天,并受到如果不配合调查会对其妻子采取强制措施的威胁,因此作出有罪供述,编造了与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裁助理的李智君通话买工行和建行股票的故事,并配合警方给妻子袁雪梅以及李智君写了三封信及一段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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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一审时就曾当庭翻供,不承认直接通过下指令买卖股票,而仅仅只是建议买金融股来完成交易量。但此次二审,李旭利明确否认认识李智君。
此后两名出庭的上海经侦人员在叙述办案过程中对威胁李旭利的说法表示否认,负责李旭利案的侦查员陆漪康表示公安机关有相关规定,不会将未成年人独自留到家里,当时其家中有保姆,而信件和录音是李旭利为了早日结案自愿写的。
此前李旭利律师曾透露将会有重要证人李旭利妻子袁雪梅出庭作证,但是由于庭中检方撤销了袁雪梅供词,袁雪梅昨日未出现。法庭也裁定对辩方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不予支持。
对此,李旭利辩护律师周泽表示,袁雪梅是侦查部门诱使李旭利写书信的关键证人,撤销袁雪梅证词需要检方有个说法。虽然目前认定李旭利有罪供词合法,但并不能说经侦在取证过程中就完全合规,例如诱使李旭利向其妻子透露正在审理的案件内容已经构成违法,这些也会成为影响二审结果的一个因素。
昨日下午,检辩双方就李旭利是否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进行辩论。检方律师称,从李旭利任职便利能够获得公司建仓消息,交易标的和介入时间高度重合,涉案账户金额重大等事实来看也能证明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周泽则表示,如果金融类犯罪取证困难,像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那样,无法解释就要量刑,那么需要首先改变法律,目前判定犯罪仍需以事实来认定,而检方以推测为主,缺乏有效证据。
去年11月23日,李旭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违法所得1071.57万元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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