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的阿喀琉斯之踵
从2013年末吉林信托的松花江77号,到今年初中诚信托的30亿被爆出兑付风险。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是否会触及红线引起投资客前所未有的关注。这两款产品都是矿业信托,且均由银行代销。而融资方实际控制人都涉及了多宗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关联担保企业均负债累累。
松花江77号
根据吉林信托在2012年4月披露的吉信·松花江77号的管理报告,这一信托产品共有6期,总规模为9.727亿元。其中一期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规模为2.449亿元;二期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规模为1.395亿元;每期期限均为24个月,因此信托计划一期和二期理论上已经到期。
吉信·松花江77号的产品推介书显示,信托资金用于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受让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的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和20万吨甲醇项目的收益权,募集的资金用于这三个项目建设。
公开资料显示,福裕能源和联盛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邢立斌及其配偶李风晓。
吉林信托在前述公告中称,在信托计划一期到期前,吉林信托多次派遣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专人催款,并多次与福裕能源、联盛能源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财务负责人沟通、商讨还款事宜,福裕能源及联盛能源均表示可按期足额偿还信托计划的本金及信托收益。但截至公告日,融资方仅向信托专户转款1000万元。
吉林信托在公告中称,公司已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汇报了相关情况并委派专人组成工作小组进行处理。工作小组与代理收付的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企业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财务负责人将共同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稳妥处理此事件。截至公告日,融资方仍表示尽全力筹措资金,偿还信托计划本息。
城至金开1号
据中诚信托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于2010年推出“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截至2011年3月,两期信托共募集资金30.3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但是,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
对此,中诚信托紧急发布了一则《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一)》,引起轩然大波。其中指出:“振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度新增3宗诉讼案件,经查均因账外民间融资所引发。受托人对此异常现象高度重视,委派专人进行核查并迅速采取紧急措施,以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而据中诚信托的调查发现,振富集团实际共欠民间债权人29亿元高利贷本金,加上中诚信托的30亿元,集团大约负债59亿多元。
目前中诚信托官网上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013年第4季度管理报告,只有投资人且需要密码才能查阅,而该信托计划将在2014年1月31日到期。
没有抵押物造成巨大风险
如果说,煤炭行业的低迷毁了这两款产品,使得融资方令信托计划无法收到账款,但该信托计划本身也存在不可弥补的缺陷。两款项目都没有实质的抵押和质押。也是风险爆发后,犹如阿喀琉斯之踵,造成了这足以致命的弱点。
其实,去年以来,信托项目曝出兑付风险的事件并不少,但最终都能保住金身,就是因为有固定资产抵押。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实现“刚性兑付”的方式主要包括,借新还旧或展期,通过第三方接盘,以及以自有资金垫付再处置抵押物。
相对于其他有土地、股权或项目收益权作抵押物的产品,吉林信托这款“山西福裕”项目的风控很弱,该项目由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山西联盛实际控制人邢利斌、李风晓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中诚信托这款产品也是同样的问题,山西振富能源集团需对49%股权进行回购,以各矿企经验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没有任何实质的抵押物。
尽管责任到人,但是没有任何的固定资产抵押或质押。这种没有固定资产作抵押、只有公司及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信托项目非常危险。由于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可供执行,因此不能变卖抵押物来偿还投资人本息,最后或只能由信托公司和银行等机构协商解决。据查以上两家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净资本管理办法,其净资本均远高于风险资本,虽然“刚性兑付”尚绰绰有余。但若出现大规模系统性风险,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在协商中无疑缺少话语权。
107号文后投资人更需擦亮眼睛
不难发现上述两款产品均通过当地大型国有银行代销,客户本着对银行的信任购买产品,当时并没有疑议。对于产品生涩难懂的合同条款及潜在风险,银行并未向投资人充分做出说明。像是此类产品如果在竞争激烈的第三方理财市场根本没有销路,其没有实质抵押一条就足以被挡在门外。但目前国内第三方行业竞争白热化导致其盈利模式异化,使得不少中小第三方机构都成了为金融机构“拉皮条”的产品推销者。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107号文中,首次对影子银行进行界定分类,根据该分类,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
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这或将拉开信托以及第三方理财行业大整顿的“序幕”。年后或陆续会有更严厉的措施出台,比如说对信托推介进行监管等。这将会使得很多第三方机构收紧业务范围,带来一轮大洗牌。投资人更需籍由值得信赖的大型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协助其投资决策,为资金的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DF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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