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2014股市 私募冷对“打新”
自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久违的“打新”一词再次映入眼帘。“打新”,顾名思义,就是用资金参与新股申购。而这一轮新股发行重启,私募们似乎对“打新”提不起兴趣。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新规的束缚下,私募大佬们并没有推出或筹划针对新股发行的产品和策略。
据了解,私募不是不想“打新”,而是迫于无奈不能“打新”。总体来说,阳光私募无法参与到“打新”大潮的原因有三:第一,由于集合信托产品按规定不能成为新股发行配售的对象,私募借道信托发行的产品根本无法参与“打新”;第二,网上配售的中签率实在太低,私募没有理由跟中小股民一起,并用自有资金参与网上配售;第三,私募认为,打新对本身业绩影响不大,坚持按照既定的策略,走主动管理的路子,就可以获得理想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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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阳光私募网下申购参与新股发行的路子早被封死了,集合信托产品都不能参与网下配售。”上海鸿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张云逸表示,“在目前制度下,新股网下配售向社保和公募基金倾斜,并没有给阳光私募申购的机会。”
确实,在私募借道信托产品无法成为新股配售对象的同时,《意见》进一步巩固了社保基金和公募基金在参与网下配售时的重要地位。《意见》第九条明确,“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售。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不足40%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某私募人士表示,这说明私募利用自有资金申购份额的可能性很小。
其实,私募借道信托发行的产品不能参加配售早在2012年7月就有明文规定。证券业协会曾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一级债基和集合信托计划不得成为新股发行的对象。由于该规定至今尚未被禁止,私募基金借道集合信托计划参与新股配售的路子行不通。
上海某私募人士表示,早在2007年,“打新”就开始流行。当时,作为“打新”主力军的信托设立的打新产品数量众多,收益情况普遍比较理想,其中有不少都是阳光私募借道信托发行的集合产品。而如今,“打新”主力军都聚集在社保基金和公募基金的队伍中。
那么,私募是否可以不通过信托,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到网下配售呢?上海精熙投资发展中心投资总监王征表示,理论上这是行得通的,但是这一过程中会牵扯到过多的利益关系,私募最终难以参与到新股发行网下配售中去。事实上,要参与“打新”,私募需要跟承销商有良好的“关系”,在这一点上,私募已经被公募基金“甩开很远”。
对于参与网上配售,私募则表示没有任何兴趣。根据《意见》,参与网上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依法设立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且持有一定非限售股份才能参与。张云逸表示,“参与网上配售是中小股民的事情,我们不会参与其中,中签率非常低。”
某私募研究员认为,私募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无法在“打新”潮中分一杯羹而失落。据该人士分析,阳光私募对于股票的主动管理能力在业内明显占优,而2014年A股市场结构性机会非常多,在出色的管理能力下,不用申购新股也能获得理想的收益率。“2013年股市整体表现不佳,也没有新股发行,很多阳光私募产品还是获得了很高的绝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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