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业务资格财务指标门槛将降低
发布时间:2013-3-15 4:57:00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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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证监会就《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修订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修改降低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资格的财务指标门槛,同时调整了QDII产品投资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范围。
此次修订调整了证券经营机构QDII业务的资格准入条件,适当降低了QDII业务资格的财务指标门槛,同时加强对人员配备的要求。例如,对基金管理公司,取消了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经营基金管理业务2年以上、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的规定;对证券公司,取消了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1年以上的规定。修改后,在人员配备、公司治理、内控制度、规范经营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公司均可申请QDII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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