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固有资金运用限制拟放开
发布时间:2013-3-15 4:55:00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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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证监会将《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期半个月。征求意见稿适当放开了对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限制,引导基金行业建立灵活有效的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机制。
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基金公司固有资金的使用范围,允许固有资金用于以下投资:银行存款、债券、央行票据、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子公司、进行与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等,为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提供了较为宽泛、灵活的选择。考虑到公司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已有专门制度规范,征求意见稿不适用于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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