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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基金抢滩股权质押 接盘机构高风险弃子

发布时间:2013-5-3 10:11: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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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融资战场迎来了新的闯入者。

4月25日,本报记者获悉,一家名为“南京鑫集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鑫集安’)”的合伙制基金正拟以大元股份(600146)为质押标的,发起募集一笔优先级规模达1亿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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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划募集说明书显示,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并以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递增,认购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收益率为10%/年,300万元以上为11%/年。

这意味着,继银行、信托、券商等多家牌照机构外,合伙制基金的身影也闪烁在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当中,而这也势必将给该业务的市场格局增添新的变化。

接盘多为机构弃项

根据上述计划募集说明书的披露,该计划拟于4月3日发起,投向为“向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元股份’)发放贷款”,用于大元股份补充流动资金,提升金矿产能,升级、勘探黄金矿脉;而第一还款来源则为大元股份的营业收入。

其中,大元股份提供市值5000 万元的流通股质押(每股单价按质押日当日流通股每股最低价下浮10%计算),本金抵押率不超过20%。

“这个项目足值率很低,甚至低于许多非上市股权质押,想必融资方资金比较紧张,才接受了这样的条件。”某央企系信托人士得知后分析,“承诺给投资者的优先级收益是10%-11%,企业的融资成本必然要更高,以现有的资料看,该项目的风险并不低。”

事实上,“合伙制基金”本身的定位便与“高风险”的特质如影随形。

“合伙制基金做的项目一般都是偏好风险型的。”北京地区某合伙制基金的产品经理告诉记者,“但这也不是合伙自愿的。好项目起初归银行,银行做不来的信托会接,信托再接不了的,估计就剩给合伙制基金了。”

在前述产品经理看来,合伙制基金所承接的项目,多为银行、信托因顾虑风险或收益,所放弃的阵地。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合伙制基金”,其所遵从的是《合伙企业法》,而非《基金法》,将受到“合伙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限制。

“一个项目需要的资金较多,所以现在业内的通常做法,是把需要募集的资金拆分成多只合伙,然后共同投资到一个项目中来,从而规避‘50人封顶’的监管。”前述合伙制基金产品经理告诉记者,“我们也会找律师解决其中的法律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鑫集安注册于2013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卞远平。据查,同一姓名者曾任“菏泽市义得利绒毛有限公司总裁”职务外,尚无其他公开信息。

信托或遭“双向夹击”

以往,承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多为银行和信托,Wind数据显示,在今年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中,信托公司接受的质押量达98.75亿股,占质押总股数的51%,在该市场中占据“统治地位”。

然而,随着合伙制基金以及此前券商、基金子公司的抢食,将导致该市场格局面临重写。

“合伙拿的项目肯定风险比较高,是信托过去不愿碰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找合伙做。”北京地区某信托经理强调,“但是年前券商闯了进来,以后同合伙制基金开展正面竞争的可能就增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生态链中,由于券商尚处起步探索阶段,因而多家券商仍期望以低价取胜,而在标的筛选时,也会优先考虑风险较低的项目。

“股权质押融资对融资方的要求较高,”华南某券商资管部人士介绍,“毕竟刚开始做,谁都不想出事,相对应的是融资方的融资成本也比较低。”

“过去上市股权作为质押物,公允价值清晰,流动性比较好,除了收益低一些外,算是好接的项目。”前述信托经理表示,“但现在有券商七八个点也给做,这个价格信托无法接受。”

无疑,当前雄踞上市股权质押市场核心的信托公司所面对的处境是,前有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价格血洗,而后又出现了合伙制基金的咄咄紧逼。

“诸多机构进入股权质押融资,对信托的这块市场是会有所影响。”某央企系信托人士称,“银行、券商拿走了低点位,未来合伙制基金再拿走高点位,当信托只能找‘夹层’时,这一业务就显得很‘鸡肋’了。”

亦有信托人士认为合伙制基金的影响有限:“业务上,合伙制基金并没有其他机构的渠道优势和客户资源,大多数项目还要牌照机构来承接;法律上,合伙制基金的监管和法律定位仍然比较模糊,其发展规模虽日趋膨胀,但迟早要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规范。”

不过,在东北地区某信托业务部负责人看来,信托公司的转型也势在必行。“如同通道业务被券商抢走导致费率一路下跌类似,股权质押融资等其他业务也面临着这种危机。”该总经理表示,“随着市场进一步放开,信托的比较优势将越来越少,变革大潮来临前,信托公司必须找准自身的业务定位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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